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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11

  她总是注视着西弗勒斯,在他必经之路,当西弗勒斯正面走来,她就用小心翼翼又温柔专注的眼神看他,期盼他能注意到,当他走过,她又望着他的背影心动,而后顾影自怜。

  她在早餐桌上靠进西弗勒斯,而对方不着痕迹地挪动;她内心失落又伤心,没有再贴上去。她还是注视着他,可他从不跟她对视。

  有时注视得多了,一股冲动就难以遏制,她追上他一直跑到走廊,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赞美之词和她的心意,说什么“你的存在让我觉得爱是真的!”,而西弗勒斯不为所动,直视着前方走路,她不甘心,接着说,越说越激动,越露骨。最后她被定住,直到学生看到才叫来教师给她解咒。期间她也惊讶:她怎么这么胆大、能说了?

  她不敢这么放肆又冲动了,明白这样的行为只会带来困扰与厌烦,她想尊重他,就应该知道不能再强迫他。她克制自己的目光,又总总不能控制;她不看他时,又害怕他会发现自己的目光不在他身上,然后认为她是浅薄胆小的人,是爱一会就不爱的人。她怕、又讨厌对方看低自己,爱可不是伏低做小,她不会求着他爱她。于是再次为难,陷入困境,不能超脱。

  她向邓布利多道歉,说自己拿错了记忆瓶,看到了西弗勒斯的记忆。邓布利多沉默一刻,接着问西弗勒斯知道吗?她说知道了。邓布利多点点头,说不再追究,只是再三要求这个记忆一定要保密,这很重要。之后的大脑封闭术邓布利多也都会在场陪伴,如果他不能来,课程就推后。

  她羡慕能和西弗勒斯交谈的人,羡慕他的学生——这是她以前绝对想不到的可能——能一整节课看着他,偶尔能得到他的眼神。他的精力倾洒在他们身上,然而他们却不知道珍惜。

  羡慕现在坐在西弗勒斯身边的女教师,那曾经是她的位置,然而她当时也不懂得珍惜,现在看别人跟他衣袖摩擦,侧身交谈,附耳闲谈,她都嫉妒地攥紧叉子;她又在想,在她看不到的地方,又有哪个幸运儿,能听到他的嗓音,和他对视,被他照拂呢?

  她只能空空坐在自己的座位上,等待他会突然看她一眼,每一次目光划过都让她几乎惊立。

  伊万斯太幸运了!被他爱着。她之前太傻了!只看到了表面,其实向往的情感的主人一直在她身边。现在她一点也记不起对西弗勒斯的怨恨了,自从看到他哭泣时,他就变了个模样,他已经不再平平无奇甚至严肃吓人了,他的脸型,眉毛,圣洁的嘴唇,都成为可亲的样子。

  她的意思是真的可亲的样子。

  她以前不喜欢西弗勒斯的样子。当别人笑的时候,她总能一眼就认出这是否是她喜欢的。她喜欢棕色或金色的头发,明亮而略大的眼睛(眼睛总是格外重要!),脸型随便只要不显胖,长鼻子,身材高大,不干瘦,声音最好沉稳厚实,还有温暖的微笑。

  当然,这只是喜欢的类型,如果要爱,当然想要面面都出众的人物,这样她才可以爱他所有。并且不再转变心意,毕竟没有人比他好了。

  然而,爱情真是猝不及防。

  她爱上的人叫西弗勒斯,他骨瘦如柴,瘦得不说,这让她想起了她的祖父,她怀疑西弗勒斯衣服下的皮肤会附着在骨头上,因为祖父的手臂是这样的。她的祖父像干枯的老树,又瘦又高,他总是在发抖,又不去就医,她和她的祖父不亲近,也从不喜欢这种样子。

  他还有点驼背,不是那么高,只有1米7多,黑头发黑眼睛,大大的鹰钩鼻,牙齿有点黄,还像乱倒的墓碑一样长在上面。

  他也不在意衣品,因为嫌麻烦不愿吸引别人的注意,所以从不打扮,不洗头发,穿一件黑袍好像10年不换,她不敢相信,有谁第一眼见他会有好感呢?

  她又不怪自己了,自尊心与事实让她不能自责。不能怪罪自己没第一眼就喜欢上西弗勒斯,至少她没错过呀。

  如今,她还是不能让自己喜欢上西弗勒斯的外貌,但她却觉得那外貌附上了一层柔纱,她看见他就想笑,是满足的笑。那层柔纱让他像教堂里晨祷的修女,柔和又神秘。她甚至想掀开那层纱,夺走他的贞操。快让她亲亲他的脸,他的嘴!

  她陷入爱情,就像被一道猛浪击晕,醒来发现身处大海,她非但不求救,还帮大海开源节流,让更多水汇进来。

  西弗勒斯瘦,她只觉得心疼,她要是可以,一定让他吃到标准身材,再和他一起锻炼,练出点肌肉。他驼背,她可以忍,她想锻炼可以改过来,靠墙站就是个不错的方法。他不高,她不在意,抬眼就能跟他对视。

  他那黑眼睛、黑头发,都让她感到亲近和幸福,因为那是他们的相同点;她想被那双黑眼对上,她从来没这么喜欢自己的眼睛和头发。她喜欢麻瓜明星玛莎·歌丝的赤褐色和斯科皮发白的黄金色,还想偷偷染成绿色。她的黑眼珠没有其他浅色眼珠那么丰富,蓝色或棕黄色的眼睛多美啊,他们的眼珠能轻易看到里面的波纹、坑洼,就像与月球和土星,可是黑色就单调多了,你仔细看或许能看到点棕色,但那波纹就别指望了。

  他的嘴巴,她不愿多想,总感觉那是不道德的亵渎。

  他不在意衣品,她也不在意,虽然喜欢穿得漂亮,但她并未用心去钻研过品牌;他不洗头发,她可以督促他,这多简单,或许他是油发,洗完第二天就油了,这不能怪他。

  她骄傲的眼睛可以忽略缺陷,因为眼睛会迎合情绪的变化,看到可爱的东西。他的一切都被太阳的光线过滤得柔和。她的爱虽然不多,但很大,大到可以把他整个人包容进去;还很深,深到她确信就算再来一世她依然会爱他;只要他不变,她就会爱他。是他的爱使她睁开双眼,是他的爱使她爱上他。所以,她理所应当地包容他的一切。

  好像,女人爱上男人都是因为对方的品格值得喜欢。

  她在心里为他辩护,幻想着未来能够走进他的生活,带他一起改变。可现在他们相隔甚远,短短几米之内却不对视,在同一座城堡里却不打招呼,就像陌生人一样。他为什么不对喜欢他的人好?如果有人喜欢她,即使她不能喜欢对方,也会善待对方。难不成他喜欢忽视他的人,和讨厌他的人打交道?

  邓布利多和西弗勒斯谈过,西弗勒斯也清楚格特鲁德不是讲闲话,爱好戳人短的家伙,于是被窥见的焦急就被安抚下来。之后,她的告白又浮现回脑海,正好遇上她炽热的目光和追赶。

  西弗勒斯感觉自从他把她定住,她就不那么狂热了,还是会盯着他出神,但有所克制,他们彼此冷静了很多天,至少他是。他并不讨厌她,相反,除去要忍受她跳脱的思维还是很舒适的。

  他就算说出陈年老旧的笑话,她也捧场;他们走在一起但她并不狂热,相反很冷淡,好像她只是暂时需要他;后来倒是认真的相处,他发现她能给他空间,她尊重他,她记挂、关心他,这些都很舒适,就算如今她喜欢他,也没什么好责怪她的。

  他好奇,于是不自禁去看她,但他有所隐藏,在她不注意自己的时候看,又马上移开目光;有时和别人对话也会用余光关注她;有时不知有意还是无意,总是让目光转接的时候划过她,他能看到对方一下绷紧了腰坐立,在心里他隐约觉得好笑。

  她的爱不讨厌,可是全无用处。

  他看她还是那个学生。由于第一次见她她就是个小孩,他又参与她的成长,看她一年一年长高,所以完全没有注意到变化;后来她成为他同事,可还没有成熟,动不动流眼泪。她突然向他表白,他就不能再把她当学生,她突然长高,身姿姣好,还一眼热诚地看自己

  她总是直着腰行走,不管走路、写字,吃饭、说话都是挺着腰,就好像坚决地捍卫自由。她的课程教得不错,不得不说,虽然没有深奥的东西,但她面对不服管教的学生能控制住情绪。

  她有一套办法管住学生,他很欣慰在其中发现了自己的影子,她做的要比他那时候好。听其他教授说,她待人总是温和的,很有礼貌,他却不觉得,他发现她不是其他人所说的“天才、有天赋”,在她身上,他并没有看到什么天才的影子,除了刚开始的错觉。她在魔药科就算努力也达不到优秀,还会懒惰,会反抗,会跟他还嘴。说来真奇怪,她那时候不怕他,还敢顶嘴,油煎耍滑全用到他身上了;其他人都被吓得乖乖合作,她却自信到以为他不会做什么。

  胆大,外表柔和,她在碰到别人时不会吃亏。她会遇到什么人呢?她已经长大了,会遇到喜欢的人,和对方谈恋爱,结婚,在婚礼上牵着对方的手交换戒指、接吻。对方会是什么样子呢?对方会很爱她吗,她会很幸福吗?

  他出神地想了想,然后意识到:她喜欢我。

  接着他就想不出新郎的样子了。于是开始想她的坏处,看他的记忆就喜欢他,这种感情会多轻淡?她偷看他的记忆,这绝对不能容忍,就算是意外也难以接受!他不会原谅她,至少很久一段时间不能。

  新年,邓布利多找到的黑魔法防御课老师过来了,他是个瘦弱的,说话有点瑟缩的教授,之前担任过霍格沃茨麻瓜研究课教授的人。他能力比较弱,这也是为什么邓布利多想让格特鲁德多待会儿的原因。

  格特鲁德就全心全意照料她的图书馆了,她请示邓布利多改变图书馆的布局,多出一块咖啡休息屋,他同意了。接下来1个月她都全心扑在上面,这儿可是她梦想实现的地方!开间书屋、有个喝咖啡的地盘,不用管收入,尽情地看书!

  她真开心,手指抚摸过图书馆冰凉的内墙、带灰的书架、陈旧的书脊,接着是书桌。她在一个角落用玻璃塑成一个十来步宽的房间,里面放有甜点,总是冒热气的咖啡。放玻璃是因为怕他们把吃的带到里面,弄脏了书面,所以同时,书也不能带到玻璃屋里去。

  只差一个人来给她绑起头发了,她落寞地想。西弗勒斯和她是同事,离得很近,他闲下来到这里看看她,那该有多好,多甜蜜!可是他应该没有时间吧,他也有很多事要做,当过老师让她知道时间不会那么充裕。

  ——唉!她的欲望很多,她哭泣的脸庞很可怜,但没人能满足她;她自我悲悯已经融进血液又吞噬了旧血成为新的,不断冲刷又滋养着她的骨头。或许她就这样了。

  但是她笑了,笑得非常浅淡又自我满足。

  好些日子里,她意识到她对西弗勒斯的爱是静悄悄的,是不起浪的大海,平静、但深到不会干枯。

  她明白爱情有深有浅,现在她很荣幸地站在深的一边。她认为她的爱可以让她不畏惧死亡,就像自由和生命,她会先选自由一样。如果自由和爱相比,要她必须选一个,她还是会选择自由,如今它们不冲突,她爱他是自由的。

  她会小心贯彻这一点,保持自己深切的爱意。

  可要他爱她就不容易了,那是他的想法,他的自由,她完全尊重他的意愿。想一想,如果爱情很难得到,那么战胜悲伤的爱就更难了。有句话说:“悲伤是爱情的代价”。

 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,如果伊万斯和她都是商品,而爱情是货币,那么在西弗勒斯眼中,伊万斯一定是价值他所有金币的宝物,而她,大概是路边货。

  那么,他已经看中了一件宝物,珍视地付出了代价,但是商品没到他手中,商人卷着宝物跑了;现在商人又出现让他买一件没看上眼的、在他眼中是地摊货的商品,他会买吗?

  正是因为看到了他的爱,才爱上了他,又怎么可以要求他改变。她如今也能体会到“悲伤是爱的代价”。她愿意接受让自己悲伤,这种悲伤在接受范围之内。

  夏季,学生们要放暑假了,所有教师也回家休息。每当这时候,她就十分迷茫,因为没地方可回。邓布利多也是知道的,教职工申请表上家庭住址的位置是空的,她是个孤儿,没有买房子。她只是问了一嘴能不能留在学校,或者跟邓布利多一起去他家,她知道这很冒昧,所以她只是玩笑地问了一句;邓布利多就说:“可以,我不回家住,房子里也没有人用,可以先借给你住。”

  她很惊讶,她以为自己又接近邓布利多了,咧嘴笑了。她一直很享受和邓布利多在一起,在爱上西弗勒斯之前,她一直认为自己会和邓布利多这样的人在一起,当然不是邓布利多,只是一个有他特点的人。

  她戏谑的说出了这些年来一直想说的话:“谢谢你!你怎么这么好!你就像想象中的爷爷一样善良,当然,如果你再年轻些,我就不把你当爷爷,而是一位成熟魅力的男性,然后芳心暗许”

  邓布利多惊讶地看她,又往她头上看了一眼,笑呵呵地说:“别轻易这么说。”她没有漏齿、笑嘻嘻的模样不再说话,转头差点撞上西弗勒斯。对上他乌黑的眼睛,她意识到刚刚对邓布利多说的话,着急想要弥补:“但是,我爱你啊!”

  幸好周围没有其他人,只有他们三个人,邓布利多悄悄溜走,留下西弗勒斯红着脸盯着格特鲁德,格特鲁德有点畏怯地回视他,接下来西弗勒斯先顶不住移开眼,暗暗抱怨:他能要求什么?看来她对年长的男性都有迷之爱意。他甚至邪恶地想:如果格特鲁德和邓布利多一起生活一段时间,他会喜欢邓布利多并向邓布利多告白吗?邓布利多不会同意她,就像他自己一样。

  他一寒颤,看她就像看要误入歧途的少女。他想张嘴说点什么,却又无话可说。最后,他又离开,去找溜走的邓布利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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